山东冠县:劳动调解 协同“冠”通
??鲁网11月17日讯 近年来,山东冠县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方针,以降低劳动投诉问题数量、提高劳动调解质量为目标,探索构建“人社+”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新格局,培育“劳动调解,协同‘冠’通”品牌,取得较好成效。
??人社牵头抓联动
??发挥好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
??一是完善内部机制。冠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劳动关系工作,把协商调解放在受理处置争议的全过程,促进协商调解常态化;完善优化调解工作职责、办理流程、行为规范、档案管理等制度,促进调解服务规范化。
??二是提高调解质量。建立联企服务机制,由科级干部带队,组建22支联企服务队,覆盖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常态化讲政策与查问题、解难题相结合,力促一般争议不出厂、简单争议不过夜;建立仲裁、监察贯通协同机制,把“一窗受理、首问负责”制落到实处,全程跟踪直至案件结束;倡导热心、恒心、诚心、交心、舒心“五心调解法”,促进协商调解工作有温度、有力度。建立“维权+就业帮扶”机制,仲裁与就业协作联动,尽量做好企业和职工的“劝和”工作,不致使职工失去工作岗位,对调解不成的,就业中心及时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三是抓好协同“冠”通。组织人社部门进驻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其他信访稳定工作协同发力。对群众通过市民热线等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人社部门及时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发挥好人社劳动争议调解专业化的优势。按照目标一致和“调、裁、审”衔接的原则,建立人社与法院沟通联络机制,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调解时听取人社部门意见建议。建立预警机制,劳动仲裁受理的案件线索,凡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规情节的,调解或仲裁结案后及时向用工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要求“一事不二犯”。
??工作调解全覆盖
??全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不出工地。
??推进普法进工地。以“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为载体,相继组织开展普法讲堂、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进工地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切实增强项目建设单位和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推行调解在工地。组织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部门组建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管部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畅通人社与行政审批部门信息沟通渠道,重点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及时督促建立调解工作服务站,实现了52个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调解工作服务站”的全覆盖,并建立了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完善了内部申诉、协商回应等制度,及时回应劳动者维权诉求,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调解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门牌、有台账、能调解”。自6月份推行这项工作以来,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共协商调处劳动争议26件。
??推广经验普及工地。经冠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将重点建设工地抓协商调解工作的做法推广普及到投资50万元以上的所有建设工地,夯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责任,努力实现劳动争议就地化解。
??企业调解不出厂
??建立“人社+工会”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冠县人社局与县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和联系服务职工的独特优势,坚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充实人员。
??二是抓好协调引导。支持企业董事会或经营决策者重视工会组织建设,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人抓、有能力抓、有条件抓、抓得好。倡导企业工会树立“有争议先调解”理念,出现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等争议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在厂内调解,确保一般诉求能调解、可控制、不出厂。加强分析研判,为企业经营决策者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强化政策指导。组织监察、仲裁、工会专职工作者和邀请市有关专家,加强对企业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用工风险预防处置、调解方法技巧及相关法律政策等内容,着力提高企业工会和调解员的实战水平,成绩合格者帮助申领调解员证书。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对重点用工企业坚持上门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问题依法依规快处理、早解决。
??乡镇调解重实效
??建立“人社+政法+乡镇”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县人社局与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通知,坚持调解重心下移,设立劳动纠纷专(兼)调解员,建立接待、咨询、受理、调查、调解、结案、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规范业务流程。
??二是注重调解效果。选拔一批懂政策、有爱心、善作群众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工作人员担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注重实绩导向,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工作人员,在评先树优、提拔重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加强监测预警,掌握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原因,为党委、政府和企业、劳动者当好参谋、提好建议。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冠县县委政法委和县人社局相关机构遇有对政策理解不深透、重大疑难问题线索时,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对重大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目前,18个乡镇(街道)矛调中心均已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的正常调解。
??据了解,1-10月份,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7件(含非立案),比上年同期下降10.3%;其中成功调处化解176件(含非立案调解),涉及金额8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81%,比上年同期上升7.1%;仲裁裁决27件,按时结案率100%;下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议书》15份;实现了52个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调解工作服务站的全覆盖;全县11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建立了调解组织,已培训专(兼)职调解员136名。
??目前,冠县正在筹备建立劳动维权投诉受理平台,在冠县政府网站、就业网站公布劳动维权投诉二维码,受理群众反映的县域内发生的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线索,促进有争议、先调解,快处置、见实效,形成乡镇(街道)、部门协同“冠”通、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全力争取劳动人事争议问题不出县。(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