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正式实施禁燃禁放 市民可拨打110对违禁行为举报
鲁网聊城1月2日讯 为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我市出台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我市公安机关做好准备,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力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劝阻和举报。同时,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况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的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对于违规燃放,不听劝阻人员,公安机关将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上报禁放办,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记者 赵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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