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鲁网聊城6月4日讯(记者 闫云倩)6月4日,聊城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第一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主任石凯擅自批准下属工作人员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石凯分三次安排该中心副主任李某某等三人(均已另案处理)带队前往海南等地参加培训。后经石凯同意,上述人员在培训期间外出游玩并将产生的旅游费、住宿费、餐饮费、购买土特产费用等共计21473.55元予以报销。对此,石凯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1月,石凯赴湖南长沙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超标准乘坐高铁一等座、超标准住宿,并将超出范围的费用予以报销。2019年4月,聊城市纪委将石凯上述行为与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建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017年中秋、春节期间,张建民违规收受刘垓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及山东某公司总经理孙某某所送购物卡各1张,面值共计2000元;在此期间还分3次收受临清市某公司总经理耿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500元,以上购物卡及现金均被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此外,张建民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私利问题。2018年12月,临清市纪委监委给予张建民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东阿县高集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玉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至2月,陈玉民在其母亲韩某某和岳母孙某某两人住院期间,先后收取卫生院38名职工的礼金共计3800元。2019年5月,高集镇党委给予陈玉民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李云乾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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