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打出投资项目审批“组合拳”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鲁网2月23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复工复产是防控疫情、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记者从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连日来,该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打出投资项目审批“组合拳”,为企业复工复产强保障、增定力、提信心。
促工程建设,制定五条硬核保障
“本以为赶上了疫情,我们公司的审批暂时办不了了。现在一天拿到手续,太谢谢你们了”。2月3日,东昌府区某公司项目负责人收到该公司某项目节能审查批复后,在电话上连连表示感谢。2月2日,春节假期最后一天,该负责人来电咨询企业办理节能审查事项,因为项目涉及申报资金,时间紧迫。在了解到企业的特殊情况后,投资项目审批科立即启动“线上指导”、“随时约办”等简约化、便利化审批措施,通过电话、微信指导企业准备齐全申请材料。2月3日上午,与企业提前约定后完成书面材料提报,通过视频连线进行材料审核,当天通过线上流转完成从受理到签批的过程核验,一天之内为企业办理完毕节能审查业务。
2月7日,茌平区某家化工企业为了保证抗击疫情需求,决定临时调整生产工艺,将原有生产线的副产品加工生产消毒液,并无偿提供给有关单位用于疫情防控。由于生产消毒液属于化工行业,为及早发挥该企业的社会效应,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茌平区行政审批局两级联动,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业务办理人员一对一地指导,从注册账号到网上填报仅仅用了不到一小时,企业就拿到了立项文件。
据悉,疫情期间,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从简化程序入手,出台五条硬核措施,对开工复产企业项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需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马上办、快速办。一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过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进行网上申报。加强信息共享,全面推进线上受理、电子材料流转、并联审批和网上出件。二是对疫情防控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外资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审批要素。年综合能耗较小、征占地面积且挖填土石方总量较小的项目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当场办理,网上公示,不再进行项目现场公告;试行城市建设项目取消选址意见书。三是对于有明确投资意向、条件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审批过程中部门内部工作事项和跨部门协调事宜前置到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待项目获得土地手续后,及时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四是疫情期间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勘验,企业可通过承诺书及工程现场影像材料方式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免于办理人防设计条件书。合并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通过一套材料在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学校、医院、幼儿园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程实施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由市行政审批局向申请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五是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及建设条件落地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推动项目早运行,早投产。
促项目谋划,启动投资项目会客厅
2月19日,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工程建设审批科、交通运输审批科启动投资项目会客厅,对聊城市某供热公司的跨区域管道工程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凭着一份电子申请报告、一场微信商议,不到两个小时,一份详细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一链告知清单传送到项目负责人手上。这份清单对项目用地、规划、核准、涉路工程许可、涉河工程许可等12项手续办理顺序、并联情况、申请材料、修改要点、注意事项进行了一一罗列,为企业量身定制了一套审批指导。
投资项目审批具有线长、面广、复杂的特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不一样,意味着所办理的审批事项不一样,审批等级也不一样。有很多企业提出的项目意向很好,但是在落地过程中却困难重重。为了解决这些堵点难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审批链条前延,建立投资项目会客厅制度。企业有投资意向后,审批局主动靠前,根据企业需求“把脉问诊”,对建设项目从产业政策、环境准入、规划用地、能源利用等不同方面进行预判分析后开出审批“良方”。“多对一”的投资项目会客厅制度,一方面提高了项目策划生成的可行性,减少企业反复论证、修改的时间,便于后续手续的快速办理;另一方面,坚持“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清单大大解决了企业怎么办、找谁办、何时办的问题。企业把了解审批政策、准备审批材料的精力节省下来,进而更好的投放在企业的发展和生产上。
促应急审批,优化服务分类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各地不同程度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的新改扩建需求。为全力以赴做好应对疫情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开展相应的应急服务保障。其中,对临时性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与此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积极开展“不见面”技术审查。审查人员采取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企业、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提供技术指导等便捷服务;采用函审、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专家评审;鼓励由企业和环评编制单位提供现场视频录像、现场照片等资料,实行“零接触”现场踏勘。截至目前,全市共对4个应对疫情建设项目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应急保障审批。
责编 李云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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