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聊城:唐金文、董文涛涉黑案侦办细节披露
鲁网10月30日讯( 记者 闫云倩)10月30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鹏详细介绍两起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李鹏在会上介绍,一是公安机关侦办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唐金文案。2019年12月28日,聊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唐金文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专案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任总指挥,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44人组成。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唐金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大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笼络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残害群众,共实施违法犯罪案件30起。该组织成立的十几年间,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大量财富,是一起典型的把持基层政权,通过经办公司企业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涉黑案件。该案于2020年7月8日移送起诉,10月20日一审判决。首犯唐金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9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8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二是2019年11月13日聊城市公安局对董文涛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任组长,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100余人进行破案攻坚。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董文涛以雇佣员工的名义笼络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开设公司企业,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垄断市场、打压同行,逐步形成自己相对固定的产业,攫取了大额经济利益。采用强揽工程、小额放贷、暴力讨债、开设赌场、插手纠纷等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高唐县经济、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该案于2020年7月18日移送起诉。10月29日一审判决。首犯董文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8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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