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3人因酒驾被处分!涉及医院副院长、学校教师
鲁网4月30日讯(记者 闫云倩 实习记者 吴晓晨)4月30日,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冠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张增刚酒驾问题。2020年10月3日22时40分,张增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100ml。张增刚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冠县纪委给予张增刚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孙书志酒驾问题。2020年4月22日22时4分,孙书志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7㎎/100ml。孙书志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临清市纪委给予孙书志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第四中学教师胡存信酒驾问题。2020年5月15日22时33分,胡存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100ml。胡存信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东阿县纪委给予胡存信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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