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部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通告限制
??鲁网7月11日讯(记者 泮晓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有多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是如何划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在7月11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机动车排气监测管理中心主任杨金华根据《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
??杨金华表示,据测算,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相当于一辆小型汽车的50倍,其中直径2.5微米以下的细微颗粒容易通过呼吸道吸入人体肺部。夏季容易使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病情加重。冬季,在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情况下容易形成污染物堆积,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告》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分为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核心禁用区为:聊城市中心城区范围(指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与2018年颁布的聊政通字〔2018〕11号通告保持一致,扩大了部分县(市、区)禁用区范围,并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纳入高排放核心禁用区范围。一般禁用区是指核心禁用区以外的本市其他行政区域。
??关于实施禁用区管制如何保障民生及农业耕作需求,杨金华表示,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在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特殊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限制。同时,用于农业耕作的柴油机械使用范围及排放标准也不受本《通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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