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鲁网10月20日讯 今年6月,聊城市东昌府区被团中央确定为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成为山东省30个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自列入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以来,东昌府区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走实走深,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10月19日,中共东昌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东昌府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巡察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委副书记江绍华介绍了东昌府区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情况和相关文件情况。听取了团区委书记杨晓关于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及《关于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青年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区委书记马军权同志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团区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合东昌府区实际,从行动上将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落在实处,以改革驱动全区共青团的基层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通讯员 张佳梦 尹作刚)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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