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检察院开展民事调解活动
鲁网6月21日聊城讯(本网记者 通讯员 杨兆峰 李春红)6月19日,高唐县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如果发现法院在民事调解和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检察机关将予以纠正。此活动今年6月开始至12月结束。
据了解,该院制定了《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活动的内容有,民事调解监督和执行监督。
活动中,该院检察干警了解、掌握民事调解和执行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当事人申请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控告、举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关机关交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和途径,围绕专项工作重点,收集、梳理案件线索,对符合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条件的及时受理审查。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启动诉讼违法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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