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实施今冬采暖季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从环保部门获悉,为做好全市2017-2018年度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措施的通知》(聊气办发〔2017]45号)要求,推动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聊城实际,制定《聊城市2017-2018年度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为,2017-2018年度冬季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遇提前供暖或延后停暖情况,可相应调整,国家对个别行业错峰时间有专门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目标为全面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水泥、铸造、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钢铁、玻璃行业除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全部实施错峰限产、停产;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碳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是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以环保部门认定的监测数据为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实施停产;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焦化企业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是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应细致排查、周密组织、建立清单,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辖区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依照错峰方案,严格组织实施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对相关工业企业“停得下”、“管得严”、“见实效”。
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县(市、区)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并对各(县、市)区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水泥、铸造、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企业。水泥(含粉磨站和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不含电炉)企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停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上述工业企业,剔除供热和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部分后,其它生产能力应按规定实施压产。
电力行业。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自11月15日起全部停产。
钢铁企业。按照省环保厅发布的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结合本辖区污染程度,制定错峰停产方案。错峰停产方案要具体细化到企业,严禁“一刀切”,实现经济和减排双赢。
电解铝、化工类企业。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其中,是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以环保部门认定的监测数据为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市政府批准。
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牵头成立市级督查组,9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错峰方案和前期组织实施情况开展督查;11月15日起,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赏ü扇≌郝蚍竦姆绞?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度滞后、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将倒追责任,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自11月20日起,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将每月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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