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成就巡礼|聊城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到每人每月684元、511 元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闫云倩)12月9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慈善办公室主任张明国就全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作了简单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到每人每月684元、511 元。
张明国在会上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立了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照料护理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保障水平更加均衡,困难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在低保方面,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标准制定更加科学规范,聊城市城乡低保标准由2015年底的每人每月380元、216元增长到 2020年11月底的684元、511元,涨幅分别达到80%和136%。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2015年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70元、416元,2017年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630元、390元增长到2020年11月底的每人每月1026元和664元,涨幅分别达到62.8%和70.2%。在临时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的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 3—6 倍确定调整为分别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重大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了临时救助标准的城乡统一。
张明国指出,“十三五”期间,聊城市持续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落实各项救助和福利政策,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全市脱贫攻坚贡献了民政行业部门力量。据统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中有5.8万余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4万余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2.4万余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8万余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4万余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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