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成就巡礼|聊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闫云倩)12月9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慈善办公室主任张明国就全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作了简单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2%。
张明国在会上介绍,“十三五”期间,聊城市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这一主线,持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在低保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意见》《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不断强化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标准、对象、管理、信息方面衔接,2017年以来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省定扶贫标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因残疾、患重病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细化支出扣减、财产认定、“重病重残单人?!?、赡养费计算等政策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低保渐退制度。到2020年10月,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到8.7 万人。
同时,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鲁民〔2020〕2号文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传统“五保供养”升级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供养标准划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三档,持续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入院集中供养,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城乡特困人员达到2.3万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2%。
此外,在临时救助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作用的意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将临时救助划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全市乡镇(街道)层面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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